我2015年暑假在紐約傳統意義上的“大律所/big law’實習,做了summer associate,實習結束后拿到了offer,2016年畢業后馬上進入了公司。 時隔一年我回到了這家律師事務所,在今年9月入職之前,我其實最感興趣的是——正式作為律師工作。 和暑期實習有什么不同呢?
一、實習生(summer associate ) v .正式的新任律師) junior associate ) )。
暑假實習時,接到的任務大多是“離散”的,英語的表達可能更準確一些。 3354離散分配。 雖然任何實習都可能是這樣,但是從頭到尾都很少有機會跟上下一個項目。 在許多情況下,一個項目需要人工執行相對獨立的任務,如匯總幾十份合同的盡職調查、是否適用某證券法規則、在一次談判中對特定問題進行法律檢索等。 這種廣泛而復雜的工作方式,讓當時還是實習生的我像蜻蜓一樣嘗到了各種項目的痛苦,但實際上
當然,美國大律所對待暑期實習生(summer associate )的時候,也并不是想早點開始,快速成長到律所開始賺錢。 暑假期間,大家開玩笑說summer associate是僅次于合伙人的地位高的群體,——工作輕松,大家都不忍心讓他加班,拼命帶他去吃飯聚餐。 毫無疑問,那個夏天可能是所有在美國big law工作的律師職業生涯中最幸福的時光。
9月回了律師事務所,正式上班了。 第一印象是,沒有人把我們當做實習生來看。 法律對正式的新律師的期望是迅速成長成為可用的材料。 所以,在給每期100多個新人分配項目的時候,我們會更加考慮這個項目能否迅速吸納新人律師,學到更多的東西。 9月份入職第一周的研修結束后,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新人們做什么,是因為律所在等著合適的項目進來。
比起暑假的實習,新人律師在項目上也承擔著重要的責任。
暑期社會是短期的,一到周一實習生們就會拍拍屁股回到學校,但是律所的項目在10周內開始完成的情況極其罕見,所以自然不能讓實習生擔任大梁,左右逢源的主要角色。 一回來新人律師就不一樣了。 一般來說,新人律師在剛參加項目時,首先承擔著容易上手的角色。 例如,整理資料成為binder,整理團隊列表(working group list )發送給客戶,或者角落的法律檢索。 但是,項目將繼續前進,合伙人和高年級律師將根據新人的能力,分配更重要的任務。
這時候,讀LLM,進入律師事務所之前從事法律類工作多年的人變得有利了。 我的同事有一位和我一樣的新律師,但她在LLM之前已經在自己的國家做了很多年的收購律師,所以她來到我們的項目后很快就開始擔任非常重要的一環——主管的盡職調查的過程。 她指揮其他新人律師對文件進行分門別類的審查,匯總到她那里做表格分析,最后提交給客戶后,我不禁感嘆。 以前有工作經驗的人去律師事務所的話完全是大手大腳的,這么有力量的人想給自己的項目節奏。 至于從幼兒園開始就一直讀書也沒工作過的我們這樣的中小學,不管在學校成績多好,在律師事務所的業務都是不堪一擊的,什么事都要在團隊里從頭開始拿。
二、法律制定的項目工作流程是怎么樣的? 這從大到小,首先要說明律師事務所業務部門的構成。
排在美國Vault前列的所謂“大律所/big law”通常是五臟俱全的——型,業務部門廣泛,訴訟(litigation )、非訴)公司/通用公司
當然,各律師事務所都有自己擅長的領域。 例如,Ropes Gray的私人/PE業務很強,Kirkland偏向資本市場進行攻擊,Wachtell和Cravath基本上每年拆分收購市場最大的deal,Skadden的稅法集團在全美排名第一。 這些都是美國法學院學生找工作時的必修課。
暫且不談各家擅長的領域,big law由于業務部分構成豐富,實際上很難總結出普遍而準確的“工作流程”。 例如,訴訟和非訴的節奏完全不同,即使在非訴內部,資本市場和收購也有很大差異,金融集團(finantial institution group )的人大多生活在獨特的精神世界中。 這篇文章中的描述只涉及非訴,可能偏向于收購項目(因為我現在只進行了收購……),但是有幾個與其他集團的人產生共鳴的基本規則。
設定背景,現在開始線性故事。
1、招兵買馬,團隊組成假設現在律所的某合伙人新迎來了一個x項目,這個項目是plain vanilla (可能是香草冰淇淋的味道? 的并購項目——客戶a公司有收購/合并b公司的意向,可能是資本市場